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实验用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低值品、材料、易耗品管理,提高低值品、材料、易耗品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实验用低值品、材料、易耗品管理,保障我校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物资管理统一领导、分口管理、分级负责、节约使用的原则,我校实验用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为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全校材料、低值品总账、登记、调配、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使用和管理应贯彻“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界定和管理范围。材料: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员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材料、化学试剂、药品等。
低值品的范围包括既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易耗品范围,单价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 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低值设备,如:仪器仪表、教具、工具、量具、器皿、行政办公设备、文艺、体育用品等。
易耗品:指玻璃、元器件、零配件、专用气体、实验小动物等。
第二章 物品账目管理
第五条 按分口管理原则,校级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建立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常备库房。常备库房物资应有严格的出入库和定期检查、盘存管理制度。要做到科学安全、分类定位存放、零整分开、帐物对号、便于保管、收发和核查。既要防止积压,及时调整储备品种和存量,又要提到库存物资工作的适应能力,注意物资流通效益。
第六条 各学院及以下的校内单位原则上不设库房,若有特殊情况,可对本单位常用或专用的物品进行限量备用。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不能自行长期存放。各单位的低值品,要有专人管理,要建立低值品帐本。
限量备用物品须有短期存放的基本条件,并配有专人负责保管。
备用单位对所备的贵重、稀缺物品、危险物品或民用性强的物品,应设立备用物品明细帐及领用登记薄,加强存放及使用的过程管理。
第七条 凡从教学设备经费或实验材料经费开支的申购低值品,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购置。如需自购,须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
常规性教学、科研实验材料购置计划,须经实验室(研究室)主任、学院院长审批;两用品实验材料购置、麻醉品、易制毒物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购置计划,须经实验室(研究室)主任、学院院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审签同意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程序购置,严禁私自擅自购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毒麻危险物品。
不论由供应管理部门统一购买,还是使用单位自购,都必须验收入库,办理入库点验、审签手续。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或补赔手续。验收合格入帐后,凭购货发票和入库单据,方能到财务报销和领用。
第八条 材料、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材料、易耗品的领用需建立设置有品名、数量(单价、领用日期、领用(购)人的明细登记帐。做到对材料、易耗品的领用借租手续清楚,凭证齐全、帐目增减及时有据。
第九条 低值品的领用和管理。要建立设置有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数量、单价、领购日期、财产标号、领用人、领用日期、注销日期、备注等明细低值品登记帐本。
第十条 学院、中心、处一级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须建立定期检查领用和管理情况制度,一般每学年全面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 凡个人借用、保管的低值品,除属自然磨损消耗外,属丢失、损坏的一律按原值折旧赔偿。
第十二条 各单位己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低值品或其残件,应按清单交物资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同时,注销物帐。
第十三条 凡借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品,尤其是校重点管理的物资(两用品),要有严格的借用手续和配用的标准制度。
第十四条 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定期印发低值品增购、增配及发放的物资清册,各院、部处及行政科室的物资管理人员要认真查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定期组
织检查,核实使用管理情况。
第十五条 校内调动和离校教职工,要及时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好个人保管、使用的低值品的移交手续,经本单位物资管理负责人审签后,方可办理离岗或离校手续。
第十六条 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本部门低值品及工具配发标准和以旧换新的细则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