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内重要法规,是对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
《条例》制定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其他规定;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条例》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