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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2 15:04: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老师:

鉴于当前疫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先,请今年拟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老师加入“2020年药学院国自然申报群”(微信群),所有信息将第一时间在该群发布。

一、项目申报

(一)咨询和帮扶

1.线上咨询及帮扶:请各位拟申报老师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已上传附件),并请于2月16日前发送至邓晶晶邮箱:dengjingjing-82@126.com,每个项目需备注申报书完成度及帮扶专家,学院将汇总后上报至科技处,科技处将协助申报人和学院直接跟踪帮扶进展,提高标书质量。(2月底完成)

2.第二轮咨询:采用视频或现场咨询的方式进行第二轮咨询。(3月中旬完成)

3.第三轮咨询:采用视频或现场咨询的方式进行第三轮咨询。(4月上旬完成)

(二)形式审查

本年度形式审查继续下沉到二级学院,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培训,相关材料将提前下发各学院,请大家认真学习。(4月初完成)

(三)申报截止时间

根据整体安排,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3日16:00,过时网络将自动关闭,请各申报人严格遵守。

二、项目结题

1.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于4月13日16:00前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4月14日—4月20日,学院对已提交的电子版结题/成果报告进行网上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请负责人随时关注驳回信息,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和结题材料等提交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5月31日(含)前所有类型项目申报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并对结题材料暂行无纸化接收(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与科技处联系后上传学校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

3.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好再次开放申请工作,请各学院于4月1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科技处。同时,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如果不能在4月2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请于4月15日前提出延后提交申请。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各位老师及时关注科技处网站,学院科研科也会及时通知。

科技处联系人:张老师

                                  药学院科研科

                                 2020年2月12日

终审:药学院科学研究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