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全国社科工作办近日发布《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根据公告要求积极申报。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于7月20日至7月27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2.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网上申报的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4年5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2.课题设计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
4.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同时申报该专项。
未尽事宜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http://www.nopss.gov.cn/n1/2024/0524/c431029-40242767.html
科技处联系人:张老师 028-61800101
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