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27日零时至7月12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请申请人务必于7月1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提交至科技处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进行投标。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若投标方向性选题,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若投标具体选题,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申请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若为论文形式,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为专著形式,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3.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4.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责任单位可不盖章,管理平台审核通过视同同意申报。
未尽事宜详见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8-40214823.html
科技处联系人:张老师 028-61800101
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