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
为加强我院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学院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安全维稳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现结合药学院的实际情况,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做好办公室及实验室水、电、门、窗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防火、防盗及贵重物品的保管;
二、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按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化学药品及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等实验室方面的安全管理;
三、办公室及实验室不得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暖风”、“电热霸”、“电热垫”等电热器具取暖。
四、节日期间注意出行安全。
特此通知
药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