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教研室: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现将2020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承担2018年度及以前校级教改课题,提出了延期申请或研究时间已过,而未交结题报告者。
二、结题方式及材料要求
1.各学院项目由学院组织完成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附件1)及课题任务书一式两份给所在学院,学院成立结题审核专家组对每个课题进行审核,并签署结题审核意见。结题审核验收完成后,学院将拟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附件1)含相关附件(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教材等)、结题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于10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13室),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杨帆OA邮箱。
2.各部门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结题,项目负责人需于10月15日前将结题报告(附件1)及相关附件(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教材等)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13室),并发送电子版至教务处杨帆OA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