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国专利,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1)201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并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2)专利项目应已成功实施,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专利权有效且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已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进步奖的专利项目,或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项目;获国外专利授权的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有效扩大市场份额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
二、组织申报
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拟申报者,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附件2)和评选通知的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3、附件4),1项专利填报1个项目。特别注意收集应用证明相关材料。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成果科,同时提交U盘/光盘储存的申报书,附件-如专利产品图片或者照片纸件材料,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利应用证明等的材料扫描电子文档,以及其它证明专利技术水平高、专利保护效果好、专利实施经济社会好的证明材料的扫描电子文档。
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下午3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晨 胡晓梅;联系电话:61800102
材料提交地点:行政楼224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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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