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编制2013年学校部门预算及物价、税收检查工作会在温江校区召开。学校各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财务兼职报账员参加会议。学校纪委书记延建明讲话,计划财务处处长罗进学主持会议。
延建明在会上讲话指出,学校在接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开展教育部等七部门2012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检查工作和省地税局对省属高校及所属企业、经营单位税收征缴工作检查,对严肃和规范学校各项收费管理、防范学校涉税风险有重要意义。延建明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自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精心组织自查工作;要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落实,严格按省发改委规定物价规定,依法组织收费;要认真清理涉税和纳税情况,按照省地税文件规定,对2009年以来的各项纳税收入开展自查。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检查工作要求的时间、内容及时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自查报表及时上报财务处。
校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蒋建华在会上强调,学校接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和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税收征管专项检查工作,对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具有重要意义,纪监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完成好物价、税收检查工作。
会上,计划财务处处长罗进学就编制2013年学校部门预算工作从预算编制指导思想、预算管理工作重点、预算编制要求、预算时间安排作了说明和要求,副处长陈海泉、吴明学分别就开展税收征缴工作检查和教育收费工作检查有关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计财处 曾主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