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提出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确保学校大局平稳、总体可控、校园平安,进一步督促各级、各单位全面履行职责,从严压紧压实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12月13日,学校组织领导干部签署《安全稳定责任书》,校领导刘毅、余曙光、沈涛、徐廉、杨静,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签字仪式。
党委宣传部、学生处、资产与实验室设备管理处、后勤基建处、基础医学院、药学院代表行政职能部门、学院党委、学院院长分别与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此次签订的《安全稳定责任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同时,按照“党政同责、各有侧重”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分工,签订的目标责任期限与学校中层干部聘期相结合,将作为干部聘期内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和干部考核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沈涛在主持签字仪式时指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不仅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前提,更是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切身利益和学校中心工作,也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形势总体良好,但是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
沈涛强调,安全责任党政同责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充分体现党中央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问题出发的工作作风,充分体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管干部的担当和决心。各单位、各学院始终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觉意识,要有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坚韧,要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从严落实落地安全稳定各项责任,从严抓紧抓实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切实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文/保卫处 兰小东 图/庞利红 编辑/王其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