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学术交流,经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申报,学会秘书处审核,理事会审议,现将《中华中医药学会2023年学术活动计划》予以公布。
请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学术性、权威性、包容性、有效性”的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组织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学术引领作用,注重学术成果的凝练与共享,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会风,坚持节俭办会,不断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中华中医药学会2023年学术活动计划》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