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学生管理科 电话:028-61800093
1、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学生校级各类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审核、公示工作。
4、负责落实全校性学生重大活动的相关工作。
5、协调相关部门、学院,处置学生重大或突发事件。
6、负责教育、处理违法违纪学生。
7、负责《学生手册》的修订、编印工作。
8、负责学生证的制作、核发和办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相关工作。
9、负责《中医学与辩证法》编委会指导工作,联系专家、组织讲座与学术交流、刊物编印指导、审核等相关工作。
10、发布学生工作新闻、信息,管理维护学工网站。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电话:028-61801022
1、负责组织开展普通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心理健康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与部门相关科室协调,推进校风学风教育、法制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和其它符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教育活动。
3、牵头进行辅导员工作考评体系建设完善及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培训、管理、值班及评优表彰工作。
5、组织学生工作队伍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召开学生工作理论研讨会,收集案例、论文,制作各类文集画册。
6、开展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7、协助有关部门、学院开展学生党员教育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8、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统筹和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0、负责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并形成普查报告;负责安排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联系心理咨询人员、管理心理咨询室。
11、指导心理健康社团和心理健康刊物编印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生科 电话:028-61800090
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负责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章制度。
3、根据社会需要、办学条件和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4、负责招生录取相关资料(如: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宣传折页、入学须知、录取通知书等)的编印、寄送工作。
5、组织开展省内外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咨询工作。
6、落实招生录检工作任务及相关电子、纸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学校特殊类型或单独招生相关工作。
8、组织协调完成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9、负责新生档案的收转工作。
10、负责新生奖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11、做好招生政策、信息、动态的调查研究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为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提供支持。
12、发布招生、录取信息,管理维护招生网站。
13、负责部(处)内文秘、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事务。
14、负责部(处)内常规账务报销,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15、负责学生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电话:028-61800099
1、制定学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实施。
2、做好国家、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针政策、规定的宣传。
3、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工作。
4、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5、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的填写和审核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改派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调生、应征入伍、“一村一大”、“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等的相关工作。
8、为参加国家基层项目服务的毕业生提供人事档案托管。
9、负责全校就业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10、负责落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教学计划、教学任务、课程建设工作。
11、负责毕业生“双选会”、 供需见面会、专场招聘等日常就业工作的组织安排。
12、负责毕业生档案机要件整理、寄送工作。
13、开展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总结分析毕业生就业和市场需求情况,形成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为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提供支撑。
14、努力开辟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
15、发布就业信息,管理维护就业网站。
16、制定毕业生离校方案,组织做好毕业生教育工作。
17、负责部(处)日常办公用品、设施设备申报、购置工作。
18、牵头负责部(处)固定资产管理。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电话:028-61800093
1、负责普通本专科学生资助的日常管理、组织工作。
2、负责制定资助工作的各类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经济困难学生数据档案的建立、维护工作。
4、负责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5、负责各类社会资助金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6、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7、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的评定、审核、发放工作。
8、负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及勤工助学费用的审核、发放工作。
9、负责落实对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
10、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心理及学习状况,加强自立、自强、诚信教育,树立先进典型。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