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始终坚持“三让”育人理念: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让学生得到发展机会、让学生增强发展动力。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资助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制定相关文件和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协调及检查。
三、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教育及毕业生离校教育;组织学生思想政治专题教育和舆论宣传。
四、负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生工作信息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开展学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五、负责学生奖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等奖励的评选(定)和表彰。
六、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校风、学风建设;教育、处理违纪学生。
七、负责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八、负责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九、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组织国家及社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帮助、指导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建设和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管理系统。
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及测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处理;做好心理健康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心理咨询室的建设、管理;指导学生心理协会。
十一、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及学生党员教育工作。
十二、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就业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就业和指导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建设,组织制度相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三、负责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编印、分发招生招生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生源调研;做好招生网络计划生源基地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培训管理;建立并管理招生远程录取机房及招生录取信息系统;做好新生录取数据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妥善处理录取中和录取后相关问题。
六、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做好新生档案的登记及收转;处理新生遗留问题及善后工作。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八、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求职技能等就业指导和培训。
九、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报送及发布;广泛联系、征求和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建立和完善较稳定的毕业生就业网络。
十、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接待用人单位,组织安排用人单位在校内开展的各类招聘活动;组织毕业生参与年度“双选’等活动。
十一、负责毕业生派遣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派遣毕业生;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及毕业生档案的寄送;处理和协调毕业生遗留问题。
十二、负责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就业信息网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
十三、负责招生就业有关文件、名册等文字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和管理;负责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的统计和毕业生信息库的建设、管理。
十四、负责学校毕业生质量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校友联系和校友反馈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分析。
十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