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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

关于推荐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7 14:0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7年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与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推荐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原则上学校只能推荐科技工作一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1人。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的项目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学校推荐上报。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可单独或联名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联名推荐时要明确一名主推荐人。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或人选。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三)推荐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或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6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46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参加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5.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才能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7.推荐项目应是在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项目与人选先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注册帐户,学校通过后,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推荐材料由学校派专人直接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6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4份(含1份原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二)经专家推荐者:推荐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

(三)经学校推荐者材料报学校科技处成果科,统一报送。

四、推荐时间要求

(一)推荐时间2017417日至6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 网络推荐截止时间:我校网络截止时间为616日,请予配合。

五、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处成果科 张老师  028-61800102

 

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