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要求,详情见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的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8/0606/c219469-30040343.html)。请各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如有意申报,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6月21日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项目科220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
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申请人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上述相关通知链接,下载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进行填写,《申请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kjcxmk@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2. 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2.1 表7.项目责任单位承诺(之一):由负责人所在学院填写;
2.2 表8.责任单位审核意见:提前于上报截止日前联系科技处项目科进行填写;
2.3 表9.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提前代为填写“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责任单位承诺内容属实,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同意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
2.4 原通知明确指出:“为避免重复资助,凡主持在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专项。” 针对上述限项要求,有如上类别的在研项目,只要是内容不相近,可以申报,但申请人须在申报材料汇总表中明确备注承担如上类别项目的具体情况。
3.审查合格(完善负责人签字及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签章)的纸质《申请书》2份(其中至少1份原件,A3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科技处项目科办公室。
联系人:孙涛
联系电话:028-61800101
科技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