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对校内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为规范秩序、促进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提供审计服务;
2.建立健全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促进审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学校经济活动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为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及学院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4.根据工作需要,对学校和所属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七)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学校内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九)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5.对被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
6.组织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7.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终审:管理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