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资料的报送、审批指南
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资料的报送、审批流程:(资料包含:a设计变更通知书 b 技术核定单及附件)
1、提出设计变更理由及变更内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均可提出);
2、提出设计变更理由及变更内容报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交造价咨询单位对变更内容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经济性评审,再将评审报告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
3、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书,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通过并经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由监理单位发给相关单位;
4、施工单位接到设计变更通知书后进行变更施工;
5、施工单位在变更施工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实施结果报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单位;
6、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建设单位到变更现场复核收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