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按照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23〕33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我校推荐的人选经审核筛选、考试和考察合格后,参加由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脱产培训,培训合格后纳入教育部外派干部储备库,入库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后续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干部本人实际情况,适时外派赴驻外使领馆从事留学生管理、教育交流合作和教育调研等工作。
驻外工作任期二至四年、任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干部在驻外使领馆工作期间不占用原单位编制。选拔考试拟于2023年11月采取线上方式举行,参加人选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推荐名额
限额申报,我校推荐名额1名。
三、人选条件
除具备《驻外外交人员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自觉服从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常驻国外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三)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矩,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四)外语水平要求:
1.非通用语种:法语、德语、俄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蒙古语、土耳其语、希腊语等语种干部,应具有相应语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相应语种国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通过自修等途径取得相应语种资格证书。
2.英语: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英语专业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英语国家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一般应有外事或行政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有关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如托业听力阅读8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雅思6.5分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五)其他条件。年龄不低于23周岁,不超过45周岁非通用语种干部可放宽到50周岁);有机动车驾驶证。
四、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8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选的《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教育部外派储备干部推荐表》(附件2)、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郭静OA邮箱;纸质版材料基本情况表(需学院盖章)1份,推荐表2份,语言水平测试成绩证明2份,报送至温江校区行政楼人事处420办公室。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确定推荐人选后通知后续事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
人事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