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设站学院: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69号)(以下简称“博新项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博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基本要求(同时满足) | 优先推荐条件(满足条件之一) | 不纳入申报范围(满足条件之一) |
(1)具有中国国籍,原则上32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当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3)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4)拟进站或在站博士后;入选后人事关系应转入我校并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 (1)研究平台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2)研究领域聚焦于基础研究、“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或者涉及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 (3)在国(境)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顶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列入教育部“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名单的设站单位或设站学科中从事研究工作; (4)申报年度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合作导师为国内学术界知名专家
| (1)已入选人社部、全国博管委“博新计划”、“国际交流计划”、 “中德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国家资助; (2)已获得我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
二、资助名额和经费
全省计划资助每年25名左右;资助经费40万元,资助期两年。
三、相关要求
请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或新近进站博士后按照文件要求(见附件)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正式通知后,组织申报人员按照要求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