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开展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我校从事临床工作的中医药人员(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
(二)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2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医德高尚。
(二)从事中医临床或炮制、鉴定等中药临床相关工作3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仍坚持临床工作,经验丰富,技术精湛。
(三)具有主任医师、主任药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务。
(四)中医药理论造诣深厚,学术成果丰硕,学术经验丰富,在传承学术、培养继承人方面有显著成效。
(五)中医、中药传统技艺精湛,有独到的技术专长,治疗某一领域疾病或疑难重病疗效显著。
(六)为发展中医药做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较大影响,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七)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八)已取得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十大名中医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九)同等条件下,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倾斜。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坚持以政治表现、医德医风、学术成就、技术经验、群众公认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导向性。
(二)各学院对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初审,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人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推荐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填写。请勿改变表格格式,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材料。
(二)《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各学院请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师资科4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dutcmszk@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13348950307
附件:1.第四届四川省十大名中医推荐审批表.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