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0〕4号)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教师资格尚未得到认定的,且已经参加过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并合格的我校在编任职人员、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以上,且具有学校购买的近半年社保经历)。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于5月11日—6月10日(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二)现场确认审核
各学院/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给学院/部门以下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1 | 身份证原件 |
|
2 | 学历证书原件 | 凡获得国外学历或者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
3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 二乙以上 |
4 |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或《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以下统称《国培示范项目合格证书》)原件。 | 高等学校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
5 |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 |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
6 | 体检合格结论 | 须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格见附件3 |
7 |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 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 |
(三)上报材料
完成纸质材料现场确认审核后,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以下纸质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序号 | 材料名称 | 电子版 | 纸质版 | 备注 |
1 | 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 1份 | 1份 | 附件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 |
2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 1份 |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 |
3 | 学历证书复印件 |
| 1份 | 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
4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
| 1份 | 二乙以上 |
5 |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
| 1份 | 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6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
6 | 体检合格证明 |
| 1份 | 须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格见附件3 |
7 |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
| 1张 |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
8 | 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
| 1份 | 社保证明可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打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 |
9 |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
| 1份 |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根据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二)各学院、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学院、部门教师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各学院、部门要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请人范围或弄虚作假。凡擅自扩大范围或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院、部门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紫燕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下载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下载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下载
4.附件材料封面和目录(参考样本)下载
人事处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