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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07 15:05:5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0〕4号)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教师资格尚未得到认定的,且已经参加过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并合格的我校在编任职人员、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一年以上,且具有学校购买的近半年社保经历)。

二、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于5月11日—6月10日(其间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报名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

(二)现场确认审核

各学院/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提交给学院/部门以下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身份证原件

 

2

学历证书原件

凡获得国外学历或者港澳台学历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二乙以上

4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原件或《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以下统称《国培示范项目合格证书》)原件。

高等学校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5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

体检合格结论

须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格见附件3

7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在校期间所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

(三)上报材料

完成纸质材料现场确认审核后,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以下纸质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紫燕OA邮箱。

序号

材料名称

电子版

纸质版

备注

1

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

1份

1份

附件1,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份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

3

学历证书复印件

 

1份

非大陆高校毕业生需要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1份

二乙以上

5

《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1份

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专业技术职务6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6

体检合格证明

 

1份

须在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格见附件3

7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1张

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

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清单(连续六个月)复印件。

 

1份

社保证明可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打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

9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1份

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根据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二)各学院、部门要及时发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学院、部门教师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各学院、部门要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要严格把关,不得扩大申请人范围或弄虚作假。凡擅自扩大范围或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由学院、部门初审,复印件由初审人签字。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保证本次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紫燕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1.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花名册下载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下载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下载

4.附件材料封面和目录(参考样本)下载


                                                                       人事处

                                                        2020年5月7日

 

 

终审:人事处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