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教师参加“四川教师风采”典型代表展评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教师风采”典型代表展评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大力宣传我校新时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发掘先进典型,开展我校教师参加“四川教师风采”典型代表展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基本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
2.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3.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
4.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5.遵守新时代教师行为准则,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6.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扎根教学一线,兢兢业业;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7. 在职在岗教师。
二、遴选推荐程序
1.广泛遴选: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遴选,推荐至多一名教师人选,须保证报名表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推荐要求见附件1),并填写《“四川教师风采”推荐表》(见附件2);
2. 学院推荐: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请于5月24日(周五)17:00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师资科4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游宇OA邮箱;
3. 学校审核: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宇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1.“四川省教师风采”推荐材料要求[DOCX格式]附件
2.“四川省教师风采”推荐表[DOCX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