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1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专家津贴发放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发放2019年专家津贴。现就开展我校享受津贴专家信息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对象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90年至1994年终身享受人员)、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两种津贴专家的信息。
二、核查内容
按月享受以上两种津贴的专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职务、所学专业、学科方向、通信地址、已办理使用的津贴卡号(开户行:成都银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在开展专家信息核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报送专家信息不真实,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影响专家津贴发放到位的,由各学院、部门承担责任。
四、报送材料
(一)请各学院、部门于4月30日之前将返回核对的《四川省享受津贴专家信息表》(返回核对信息表已发送至各学院人事工作负责人OA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420办公室。
(二)如果有更换专家津贴卡号的专家,须提交更换后的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游宇
联系电话:61800045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