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的通知》,为了解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的现状,加强中医药活态传承,将对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进行摸底。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主要对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的相关人员进行摸底。
二、人员条件
掌握中医药传统技能的传承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家传或师承等形式掌握中医、中药传统技能,技艺精湛,且形成一定的学术理论,出版过相关著作1部以上,形成了标准或操作规范;
(二)在该技能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从事该项中医药传统技能工作30年以上(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四)有一定的传承工作基础,愿意开展传统技能传承与推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已在所在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了3年以上的中医药传统技能的应用、推广活动。
三、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附件1,以下简称《摸底表》)。
(二)《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份(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11月7日之前将《摸底表》、《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2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yszk420@163.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徐丽华 彭 媛
联系电话:61800126 61800045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表[DOCX格式]附件
2、中医药传统技能传承人摸底汇总表[DOCX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