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遴选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签署(以下简称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优秀人员赴联合国粮农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工作。
根据《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遴选通知》(留金选〔2018〕10020号)、《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选派办法》精神,现将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一)准专业官员(Associate Professional Officer, 简称APO)
(二)访问专家
二、选派名额
2018年计划选派总计26人,其中准专业官员(APO)8人、访问专家18人。
三、选派对象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无违法违纪记录。
3.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准专业官员申请人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访问专家申请人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日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5.具有较强的专业背景知识、尤其在岗位相关领域有扎实的基础,且具有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6.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具备优秀的语言能力,能用英语开展工作,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
8.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在多元文化环境中有效地开展工作。
9.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10.不得与联合国粮农组织正式员工或其他员工有如下关系: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兄弟、姐妹;且以往没有担任准专业官员的经历。
(二)准专业官员(APO)申请人另须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三)访问专家申请人另须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曾享受国家公派留学、目前已回国人员亦可申报。
四、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岗位
见附件3。
五、留学期限
(一)准专业官员(APO)
初始任期为12个月。初始期满后,可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意见及本人意愿,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意后,延长任期一年。
(二)访问专家
一般为6-12个月,具体以联合国粮农组织录用通知为准,最多可延长至2年。
六、资助内容
(一)准专业官员(APO)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提供资助。
(二)访问专家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任职期间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郎/人·月。以任职岗位所在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任职岗位所在国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任职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
七、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2018年岗位,选择1-2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按照《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2.学院推荐:填写《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学校审核,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8年11月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5.联合国粮农组织考核:包括电话、视频面试等方式,确定录用人员及岗位。
八、申报材料
1.《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1,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网上报名指南”(附件4)中要求的全套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为系统导出,《单位推荐意见表》保持空白,由人事处统一填写,所有纸质材料用长尾夹固定,勿使用订书针、回形针等其他固定工具)。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前将所有材料审核汇总后,交人事处师资科(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汇总后(以申报人名字命名)发送到czyszk420@163.com。
九、注意事项
1.被录用人员与联合国粮农组织签订合同,办理国际组织认可的签证类型,按期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2.任职结束后,选派人员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等手续,并提交工作报告及外方工作鉴定。支持选派人员继续留/赴国际组织任职。如到国际组织任职,视同回国服务。
3.本项目选派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在服务期内可以出国留学,服务期顺延。
4.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相关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34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
1. 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申请人信息汇总表[XLS格式]附件
2. 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选派办法[DOCX格式]附件
3. 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岗位[RAR格式]附件
4. 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准专业官员和访问专家报名指南[DOCX格式]附件
5.英文个人简历模板[RAR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