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科协发[2018]10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名额
2018年全省拟设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个。
二、申报条件
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依托我省重大战略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企业建立。申报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在当地及本行业竞争力强、发展态势好,且对建站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二)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三)具备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原则上,进站从事研发人员达10人以上。
(四)与1名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建站协议,协议期一般应在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研究方向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和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项目(签订具体项目合同书,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所指“专家” 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合作项目属可转化的成熟项目,能引领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五)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业、国家级产业化基地或园区等可优先建站。
三、申报要求
1、请符合条件的学院按要求通过四川创新服务平台(https://www.sccxfwpt.org.cn)进行网上填报《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9:00至10月22日17:00。
2、各学院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认真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单位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四川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书》(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双面打印,纸质版一式11份),报送至人事处4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zyszk420@163.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 营
联系电话:61800217
人事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