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有关服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89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发放岗位激励资金银行卡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组通〔2016〕25号)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为省学带发放岗位激励资金。岗位激励资金将通过成都银行统一发放。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已有成都银行卡的省学带,请提交成都银行卡复印件一式一份;
2、未办理成都银行卡的省学带,需填写《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请各位专家手写需填写内容,附件)原件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统一办理成都银行卡。
二、办理省学带特约医疗证
(一)受理对象
第十二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照片背面清晰书写姓名)
三、其他要求
1、涉及上述人员名单汇总表将发送至各学院人事工作负责人OA邮箱。
2、请于9月26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426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丽华
联系电话:61800049
特此通知。
附件: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DOCX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