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8年学校教龄及校龄满30年教职工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表彰学校教龄及校龄满30年教职工的相关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附件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18年6月13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426办公室(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czyszk420@163.com邮箱。
校龄及教龄计算: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满30年为准。注意:享受过表彰的人员不再重复报送。
请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宣传到本学院、本部门的每一位教职工。
联 系 人:李 营
邮 箱:czyszk420@163.com
联系电话:028--61800049
附件:2018年符合教龄及校龄满30年教职工统计表[XLS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