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开展2017年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1、已晋升高级职称但未办理职称证书人员。
2、已办理高级职称证书但遗失需补办人员。
二、提交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用A4纸,由核实人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签名盖章。
3、补办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申请、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须为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的、有国家统一报刊号的报纸;刊登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编号、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
4、证书因填写损坏需要换发流程繁琐,请各单位一定注意填写信息的正确性。
5、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每年只办理一次,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材料时间
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徐丽华OA邮箱)于5月12日16:00前报送至人事处420办公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丽华
联系方式:61800045
特此通知。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XLS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