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批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221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
第十二批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专业》(附件1)进行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基本条件
1、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一般男不超过55周岁(196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二)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基本条件
1、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在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的其他条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要求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推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川卫办发〔2013〕441号)(附件2))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各单位要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前提下,注意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
四、推荐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报人须登录四川卫生人才网(http://www.scwsrc.com/),使用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申报评选系统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附件3,以下简称《推荐表》)。被推荐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后,须签字确认。
2、各单位分类汇总填写《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员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
3、需要提交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3)综合推荐材料(2000字以内)(参考模板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综合推荐材料内容须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重点反映申报人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研究项目,取得的成果,在省内外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产生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4)被申报人附件材料一套(请用白色压纹纸装订成书,附件材料的封面和目录请见附件6),包括被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申报人近5年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10篇以内)、研究技术报告和著作(标明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省内外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和专利证书复印件,在省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作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大会日程以及在省内外学术团体或重要学术刊物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各学院、部门请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10月12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0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zyszk420@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戴鸥 、徐丽华 联系电话:61800045
附件:1、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专业[DOC格式]附件
2、《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卫生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DOC格式]附件
3、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DOC格式]附件
4、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人员一览表[DOC格式]附件
5、综合推荐材料参考模板[DOC格式]附件
6、业绩贡献材料封面及目录参考模板[DOC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