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医药领域四川省首届“医学终身成就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学会、四川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四川省针灸学会《关于推荐中医药领域四川省首届“医学终身成就奖”候选人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医药领域人选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有影响力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专家,原则上应为四川省名中医或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此次评选国医大师、两届省十大名中医均不参与。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率先垂范,在医疗卫生服务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70周岁以上(1946年7月1日前出生)。
(三)从事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工作满40周年。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学术地位
(1)担任过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类国家级学会、协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或学会、协会二级机构常委及以上职务;
(2)担任过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类省级学会、协会会长、副会长或二级机构主任委员(分会会长)职务。
2、科技成果
(1)曾获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前5名;
(2)曾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
(3)曾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
3、个人荣誉
(1)教育部特聘教授(长江学者);
(2)曾为国家级(含教育部、卫生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主任;
(3)曾被评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5)卫生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6)四川省卫生计生首席专家。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择优推荐。于9月14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室)。
1、《四川省首届“医学终身成就奖”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2、《四川省首届“医学终身成就奖”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
3、推荐表中涉及的核心期刊论文、SCI论文、出版专著、重要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发明创造等内容以及参评条件中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励、长江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主任等,均需提供有关证件(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一套,并请装订成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丽华
联系电话:61800045
电子邮箱:czyszk420@163.com
附件:1、四川省首届“医学终身成就奖”推荐表[XLS格式]附件
2、四川省首届“医学终身成就奖”汇总表[XLS格式]附件
人事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