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接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我校即将开展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我校教师资格尚未得到认定的在职教师。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时间为9月11日--9月30日。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秋季应重新报名)。
三、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并由各单位统一将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室),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本表,并在表格上签名,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提交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必须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专用体检表,见附件)。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请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统一使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体检,费用自理。(一式一份、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由学校人事处盖章);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该表需在学院签字盖章);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书使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四川省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高等学校聘用的在岗教师,提供学校签署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13)各学院统一填报《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纸质文档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通过OA可发送至“管理—魏继平”收或者发送至499236418@qq.com;
所有复印件均需由所在单位统一核实原件,由核实人签署“原件复印”的字样并签名后方可交人事处;
所有材料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每人1袋,并按要求注明有关材料的份数。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的教师,并组织各单位教师按以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认定材料。
联系人:魏继平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
附件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附件)
附件4:四川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附件)
附件5: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测评标准(附件)
附件6:四川省申请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