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9号),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管理期内的第八批、第九批和第十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资助类别及额度
2014年四川省拟资助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项目100个,资助总金额600万元,培养经费按每年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予以资助,对周期较长的项目可连续资助,最长不超过3年,主要用于购置科研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图书资料、出版学术专著、调研论证、聘用助手、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等。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资助对象,可申请培养经费:
1.主持或主要承担省部级及其以上重大项目或高、新技术项目,急需购置小型仪器设备或工作经费短缺的;
2.对本学科、专业的前沿课题或新兴、交叉学科、专业进行探索性研究,有可能取得重要成果需要资助的;
3.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水电、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油气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计划需要资助的;
4.实施多点多级支撑发展战略,“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区域规划及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灾区发展振兴规划,解决其发展之中关键技术难题和瓶颈问题需要资助的;
5.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重大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或论文,因“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现资金缺口的;
6.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或赴国(境)外短期进修、进行合作研究等经费不足的;
7.其它开展有发展前景的学术、技术工作需要资助的。
三、工作安排及申报材料要求
学校要求所有符合资助对象条件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必须申报,各单位抓紧开展此项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申报。3月21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温江校区人事处师资科420室,电子版请统一发至郑川老师OA邮箱
申报材料:
1.学院推荐报告(一式一份)。内容涵盖对推荐人选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同意推荐等要素;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同行推荐意见需完整填写完毕,并由专家本人签字,申请书需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郑川 魏继平 电话:028-618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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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4日
附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资金申请书([DOC格式]点击此处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