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留学人员有关资助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5年四川省留学人员相关资助项目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60号),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按照文件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工作安排
(一)相关单位及时告知留学归国的教职工,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二)申报人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于2014年8月12日上午9点至11点将申请表(含电子文档,一式两份)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的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留学人员身份证书均可,复印件一式两份),交至十二桥校区值班室戴鸥老师收,电子版请统一发至戴鸥老师OA邮箱。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2.关于申报2015年四川省留学人员相关资助项目的通知[PDF格式]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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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