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和技师职务考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191号)精神,学校拟于近期开展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的申报工作。为确保今年申报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3年7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技术工人。
(二)报考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附件1),严格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和《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考评工种
技术等级考核工种涉及24个行业521个工种(附件2)。技师职务考评工种涉及20个行业73个工种(附件3)。
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必须严格按照已列入考试范围的工种进行对岗报考。
三、时间安排
2013年7月5日前学校有关单位、部门组织报名;
2013年7月8日至7月9日学校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网上报名;
20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省上有关部门资格复审、办理报名手续;
2013年8月1日至10月31日省上有关部门组织考试;
2014年1月上旬省上有关部门公布技术等级理论、实操,技师职务理论考试成绩;
2014年3月省上有关部门启动技师实操考试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四、报名办法、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程序
1.个人申报。本着“谁聘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部门须于2013年7月4日-7月5日16:00时前将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交所属部门办公室,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填写的《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4);
(2)申报人员提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报人员的数码证件照:JPG格式,不大于16K,实物照需要一寸3张,同时提供电子数码照,如无U盘,可发至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gy@cdutcm.edu.cn),发送时请注明本人姓名。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等材料。
(5)申报技师职务人员还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附件5)。
(6)属于破格人员应提供相应破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初审。2013年7月4日-7月5日学校人事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对报考者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单位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
3.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2013年7月8日至7月9日,人事处负责组织报考人员所属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按网络提示提交每个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传考生照片,打印《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
4.资格复审。2013年7月10日至7月12日经学校批准后,人事处负责统一组织申报人员持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师职务评审表》、《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附件6)和相关证明资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报名手续,建立个人考核考评档案。
5.现场缴费。我校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师职务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申报个人承担,在办理报名手续时,申报人员本人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相应等级的考试、考核、评定费。
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1〕763号),缴费标准如下:
(1)职业道德考试费、技术业务理论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生报名时收取;
(2)操作技能考核费实行分类收费: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3)技师综合评审费每人每次300元。
五、打印准考证
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于考前一周,由学校凭应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统一打印本校应考人员准考证,及时发给应考人员。各应考人员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六、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确认考试资格后,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自行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点联系培训事宜。组织与实施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证书办理
对考核、考评合格人员,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向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申请办理《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证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待遇享受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均实行考(评)聘分开。获得《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职务证书》的人员,需待聘任(用)后,方可按所聘任(用)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九、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理顺职能,统筹协调,确保考核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政策体系和工作程序。各相关单位、部门应依照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组织好考试考核工作,做到时间、标准、程序“三统一”。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导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对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同时,做好相关工人的思想工作,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苏畅 陈小寒
联系电话:028-61800049、61800217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考条件
4、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报名表
5、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情况汇总表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