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各部门、学院人事工作联系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人事管理工作,规范相关人事管理工作流程,更好地与校内各部门、学院沟通协作,请校内各部门、学院确定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及人事工作联系人员,并完成以下表格内容,于2012年11月22日前返回校人事处427办公室。
联系人:高原、李义芬
联系电话:61800049
人事处
2012年11月20日
人事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
部门、学院(盖章):
人事工作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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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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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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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工作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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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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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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