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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遴选认定第三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20 11:23:43 浏览次数: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遴选认定第三批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通知》(川中医药办发〔2012114号)的要求和安排,经研究,现将学校开展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认定名额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第三批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名,后备人选3名,相关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推荐范围及对象

(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认定管理学科、专业范围,包括我省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工作所涉及的所有学科专业,重点是对我省中医药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学科专业。

(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认定管理对象限于长期在一线工作岗位上从事中医药工作的在职专家、学者。

(三)已是省、卫生厅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中医药方面),可直接认定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已是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中医药方面),可直接认定为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三、推荐条件

(一)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

2.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献身中医药事业的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拼搏奉献。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并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能开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有较强的带教和科研组织能力,能领导本学科专业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使用人才。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已取得省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先进水平或居省内领先地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中医药科研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对推动学科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作为主要完成人,多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⑵在中医药技术开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科技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多项专利成果,经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⑶在中医医疗方面,医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并撰写出版有学术、技术专著,或近几年在本专业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⑷在中医药教学方面,创建了新的教育理论或教学方法,经国家或省(部)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鉴定并推广,或主编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由国家或省(部)教育、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定并在全国或省(部)范围内推荐使用,效果优异。

⑸是我省中医药某一学科、专业领域的奠基人或开拓者,为推动该学科、专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是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管理期内取得新的突出贡献;或多次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并在其中负责学术、技术把关,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

  2.有优良的科学作风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献身中医药事业的精神,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求实创新,拼搏奉献;

  3.有扎实的中医药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本学科、专业系统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有一定的预见性,发展潜力较大,主持或主研完成过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5.有一定的学术、技术成就,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或奖励;或取得有利成果;或撰写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近5年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第一作者5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技术开发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能够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共事,协作攻关;

  7.有较强的信息获取及处理能力,掌握古汉语和一门外语,熟悉中医药经典著作,能运用计算机进行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技术工作。

  8.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材料报送及时间

(一)申报第三批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附电子文档(Word文档格式)。

2. 推荐人选《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并附电子文档,2000字以内。内容应着重反映被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情况(包括被推荐人选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参加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在省内或国内外达到的水平,所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3.推荐人选所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著作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著作目录表(按作者发表和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效益证明等材料一套,装订成册(见附件3)。

4. 推荐人选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并附电子文档。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打印和复印字迹要清晰。

3.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学科、专业领域等内容。

4.推荐材料务于201292816: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温江校区行政楼420室)。

经学校研究决定正式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统一向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正式推荐。

推荐材料学院统一集中交至人事处师资科420室,不接受个人申报。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规定时间未提交推荐材料的学院,视为自动放弃本学院推荐名额。

 

联 系 人:郑川

联系电话:(02861800045

 

附件:

 

1.选推荐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

2.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3.附件材料格(点击下载)

4.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一览表(点击下载)

 

人 事 处

201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