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我校即将开展2012年职称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已评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但未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教师。
二、办理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并由各单位统一将材料于3月28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行政楼420室)。
1、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职称级别和姓名)。
2、办理高级职称证书的需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属于年龄免试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属于专业或学历免试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用A4纸,由核实人签署“原件复印”的字样并签名。
3、各单位统一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1份,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上交,电子文档通过OA可发送至郑川收。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每年只办理一次,逾期今年将不再受理。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