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即将开始,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2〕35号)精神,现就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012)》。
3、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一)熟悉项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选拔条件的教职工即可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并熟悉相关信息,项目申请范围可参看《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二)网上申报。2012年3月1日至3月9日,申请人根据《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确定提交成功。(因网报系统过期会自动关闭,请各单位提醒申请人尽早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请人根据《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要求,按顺序整理申请材料,并将每套材料用别针别好,无需装订,一式三份,2012年3月10日之前交至各单位办公室。各单位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提交200字以内推荐意见(纸质文档需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至郑川收),收齐所有材料后于3月12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学校研究决定推荐申报人选,报送省教育厅。
三、有关说明及工作要求
(一)从2010年9月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标准大幅度提高,欢迎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二)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各单位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
(三)按照学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各单位应将公派留学项目纳入重要工作,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提出海外进修要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川;联系电话:61800045
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0)。
人 事 处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