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业绩材料展示的通知
各单位、各学院、各申报人:
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发[2003]171号文件)精神,并参照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展示个人实物材料.
展示材料包括:《材料展示表》(进入“职称申报系统”-职称申报-业务申请-操作-打印)、申报人业绩证明材料材料(学术论文、专著、教材及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展示人员按照模板制作座位牌(附件)。
各学院(部门)联系人务必到现场组织签到,并按照职改办要求组织申报人到指定区域进行业绩材料展示。
展示时间:2011年7月12日(周二)全天(8:30—17:30)
展示地点:十二桥校区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
欢迎全校教职工前往观展。
特此通知
附件:[DOC格式]座位牌附件
职改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