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再次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8〕1号)要求,将我校的选派工作再次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 4月1日-4月12日,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完成网上报名,打印纸质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
2. 4月13日将申报资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420办公室。
二、推荐名额
个人合作渠道:不限推荐名额。
三、选派范围、申请条件
1.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申请条件
申请人员须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拨简章》、《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查看,外语水平要求见附件1)。
四、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1.个人合作渠道派出的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方可申报,正式邀请信中邀请开始留学时间应在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2.一经录取,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及留学期限将不予变更。申请人务必保证邀请信单位与网报填写单位完全一致。同单位申请人请勿扎堆申报外方同一单位同一导师。
3.为保证项目派出率,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外语达标人员。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睿,电话:61800045,邮箱:czyszk420@163.com
附件1:西部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DOC格式]附件
附件2:报名汇总表[XLS格式]附件
附件3:西部项目申请材料说明[XLS格式]附件
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模板[DOC格式]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