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职残疾职工统计及第二代残疾人证更换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残联发〔2008〕10号)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第一代残疾人证全部作废,必须更换为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增设了防伪标识,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联网和查询,对掌握残疾人状况及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康复医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落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我校残疾职工管理,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我校将开展在职残疾职工统计及第二代残疾人证更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学院通知本单位尚未更换或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在职职工(含临聘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照6张(更换残疾人证的须带上本人第一代残疾人证),于12月15日前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政务中心办理;因个人原因未更换或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请各部门、学院统计本单位在职残疾职工(含临聘人员)相关信息,填写《在职残疾职工统计表》,于2010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电子文档和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1份报学校人事处427办公室。
联系人:高 原、李义芬 联系电话:61800049
电子邮箱:gy@cdutcm.edu.cn
附件:在职残疾职工统计表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