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的相关要求,2008年度晋升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办理高级职称证书,逾期不办自行负责。
1、请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将办证人员名单务必报到人事处。
2、相关人员需交一寸免冠照片,现金30元。
联系人:陈锦 电话:6599751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5月31日
主站
|
教学机构
|
党政管理
|
科研及产业机构
|
公共服务
|
专题栏目
|
虚拟仿真实验平台
|
未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