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申报高级职称材料展示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发[2003]171号文件)精神,并参照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展示个人实物材料,展示材料包括:《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学术论文、专著、教材及成果获奖证书等)、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请各位展示材料的老师按时到场,并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位牌。
展示时间:2010年9月20日(周一)全天(8:30—17:30),
展示地点:十二桥校区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
敬请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各学科评议组专家及全校教职员工前往展点审查指导。
特此通知
附件:[DOC格式]模板附件
人事处/职改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