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5月30日,马克思学院党委召开教职工政治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院党委教职工第一支部、教工第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院党委书记高旭亮主持会议。
学院院长刘东梅带领全体人员共同学习《条例》内容,重点介绍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定位和职责,党支部工作“五条原则”、“六项措施”、党支部基本任务、党支部设置的“六种方式”。强调要宣传贯彻《条例》内容、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要时刻关怀、帮扶困难党员。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刘东梅院长总结了不作为党员的五种表现,分别为“打盹型”“木偶型”“太极型”“比划型”“说唱型”。告诫学院党员教师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勉励与会人员落实责任担当,做到“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高旭亮书记总结强调要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工作要落脚在支部,要牢记党员的第一身份。
(文/刁丽霞 图/李湘瑜 编辑/刁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