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博备用网址_立即博赌场-游戏平台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及培训的管理规定
为了提升学院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扩大学院在学术界的社会影响力,学院支持每一位教师积极参加对外学术交流会议及培训活动。为保证对外学术交流、培训的顺利进行及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教师申请参加的学术会议交流、培训在内容上应符合其自身专业、学科背景,确有参加必要性。
2.参加学术交流、培训的人员审批实行优先原则,教授、副教授优先,科室负责人优先,教研室主任优先,博士优先。
3.凡省外的学术会议交流、培训,每位教师一学期原则上不超过2次,同一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4.凡省内举办的各种学会、专业年会、课程年会,教研室必须安排人员参加,否则取消教研室省外开会资格。
二、审批程序
1.教师需持会议通知申请外出交流、培训,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再上报学院,院长审批签字。行政人员、管理人员外出交流、培训申请由院长审批签字。
2.任何外出学习交流、培训需在不影响教学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如确有时间冲突,按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完成调停课申报审批程序。
3.凡外出学习交流、培训人员,出行前需告知学院办公室、教学科负责人员,以便学院事务安排。
三、报账程序
1.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外出开会财务制度。
2.外出学习交流、培训结束后,撰写会议纪要,交学院教学科研科,挂学院网站。
3.结束外出学习交流、培训后,二周内完成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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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