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教师节、中秋节慰问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07 14:32:5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位离退休同志: 为了庆祝教师节和中秋节,学校决定:为每位离退休老同志发放教师节慰问费800元,中秋节慰问费50元。 慰问费随9月份工资发放,中秋节慰问费在工资单中的其他栏内,教师节慰问费在教师节栏内。 离退休工作处 2010年9月7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