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社科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函件教社科司函〔2023〕45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moe.gov.cn))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及类别
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见附件1),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围绕研究重点,鼓励多学科协同开展研究,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经费由山东省财政和中国孔子基金会资助,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进行统筹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一) 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
6.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本次课题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二)自2023年6月15日起,申报平台开放账号注册,课题申请人在机构账号下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报材料。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报送1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请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四)本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17日17:00,请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院章和负责人签章的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张蝶处(因处于暑假期,请提前联系),校章和科技处处章由科技处统一申请盖章后,于7月19日前上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申请书》(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咨询:李焕朋,电话:18905313595
联系人:张蝶(028)61800101
附件: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指南202306131154023969.docx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常见问题答疑202306131154250632.doc
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请书(A表)202306131154373458.doc
4.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请书(B表)202306131154490324.doc
科技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