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馆所中心,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川科计[2010]12号)文件要求,科技厅将对2014年底前应完成的四川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开展一批集中验收工作(http://www.scst.gov.cn/info/detail.jsp?infoId=B000083900)。为作好此次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签署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在2014年12月底前应完成的应用基础计划项目。应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的、但尚不能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学校签署意见后报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备案。项目延期不得超过一年;已经延期一年至2 014年12月底应验收的项目,此次必须验收。
二、 网报验收申请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上填报验收申请。请项目负责人通过“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xmgl.scst.gov.cn/index.html”在线填写《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完成后将验收材料签署状态推荐到“待科技厅受理”,然后直接导出打印。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的纸质材料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1.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3.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厅已签署的复印件);
4. 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总结报告;
5. 项目验收经费决算报告;
6. 项目专项资金到位与支出情况证明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实际收到财政专项经费拨款的明细清单和银行进账复印单;各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账、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发放清单复印件;自筹经费只需提供使用明细等财务附件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7. 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如项目试验基地、中试线、示范点等一览表,取得专利、软件、农林新品种、新药等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技术标准备案文件(清单及复印件),材料、产品检验或测试报告(复印件),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清单及复印件),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清单及复印件),发表专著、论文清单,技术转让证明文件(复印件),用户意见书(复印件)等资料;
8. 经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三、 时间节点与注意事项
考虑此次验收工作正值寒假,请各学院、馆所中心,各负责人高度重视,并严格注意时间节点,以便审核、签章后能按科技厅要求报出。
(一) 需要学校计财处审核的项目验收经费决算报告与需计财处协助提供
的财务明细清单、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材料,务必于学校正式放假(1月21日)前在计财处办理;
(二) 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截止时间为:1月26日晚上12点,科技处和计划
财务处将于1月27日上午10点集中审核报出,项目验收经费决算报告必须与计财处审核的报告一致,否则不能提交报送;
(三)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月29日9:00—10:30,地点为12桥校区学校
寒假值班室。
联系人:李正熙 15390072005
陈 林 18508209590
秦 晋(财务)
科技处项目科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