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同学:
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退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川征〔2020〕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办理完成复学手续;
(2)思想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无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不属于特殊招生形式录取,长学制、基地班、预科生转正、转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4)复学后就读年级在三年级及以下;
(5)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2、申请原则: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者,视为不申请转专业。经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后,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3、主要流程与时间节点:
(1)学生填写《退役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退役本科生转专业汇总表》(教务处官网——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按表格要求,提交原学院、保卫处审核签署意见后,于9月19日前,将纸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21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王静OA邮箱。
(2)学生处复核名单。
(3)编班、发文。
原则上,整个流程在9月28日前完成。
请相关学院、保卫处等协助学生尽快完成相关签审程序。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028-61800088咨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
终审:教务处管理员